“通知”在法律上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手段,许多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由一方是否履行了合法有效的通知义务而决定。如《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互负到期债务主张抵销”、“质量异议”等均须依法通知对方,否则就不能达到行为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 口头通知或电话通知比较方便,但如果对方不讲信用,发生纠纷时就无法证明自己尽过了通知义务。所以为保存证据,以便使自己在有争议时处于有利的地位,通知应以书面的形式发出。所谓的书面形式是指书函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