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流程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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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出申请 农户提出申请后,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收入证明、户籍证明等。并由乡镇政府进行实际调查,拍照取证并建档立案。必要时可向村委会寻求有关方面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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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查及公示 村委会对农户的申请进行审查核实,对认为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进行公示。通过民主评议后可上报乡镇,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不予上报并与申请人说明原因。再经乡镇级评审核实并进行公示,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可上报县级,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打回村委会并说明原因。然后县政府相关领导单位对申报对象进行审核考察并进行公示,符合规定的批准可以进行危房改造,建档立案,对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危房户进行资金补贴和建房规划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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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房建设 首先进行使用地批准建设的申请,并提交施工图设计;然后对施工队伍进行选择并筹集建设所用资金后,便可进行新房的建设。政府有关部门在建设过程中起到监督管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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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房建成后的验收 新房建成后政府部门进行验收存档备案,符合验收标准的交付使用,不符合验收标准则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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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危房改造资金发放 危房改造是以农户自筹,政府补助的方式,对具体情况作出不同的管理措施,具体情况依据不同地方政策作出调整。
END
经验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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