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篇介绍了关于:【夫妻分居几年视为感情破裂,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常识,希望对此问题有疑问的朋友能带来帮助。
一、夫妻分居几年视为感情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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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分居满两年就视为感情破裂。
分居有两种情况:
1、因社会原因造成地理空间上的夫妻两地分居;
2、由于感情不好,人为造成分居的。
第一种情况,不能作为感情破裂的依据;
第二种情况,如调解无效,应视为感情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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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矛盾激化、离婚不成而形成的分居,往往是坚决要求离婚的一方造成的,因而,不愿离婚的一方认为这是对方在制造离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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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双方的自愿分居还是一方的主动分居,首先是因有了感情裂痕,而分居满两年说明夫妻在比较长的时间不堪同居,夫妻关系确实无法挽回,即使一方不愿离婚,但另一方已不愿与之生活,勉强维持对双方都是痛苦的事,过去的司法解释,以三年分居为离婚条件,经过多年的审判实践,认为三年太长,以两年为宜。END
二、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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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人民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法定标准,即夫妻双方感情确已出现裂痕,达到真实、完全、长久地无法挽回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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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表现形式各异,且比较抽象,一般群众或审判员难以把握,故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采取了列举性地规定了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
1、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对方提出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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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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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施家庭暴力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6、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7、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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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9、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0、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1、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2、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3、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4、一方被宣告失踪,对方起诉离婚的。
15、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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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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