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重新就业时办理社保关系的注意事项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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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因社保缴纳情况不同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况:
1、失业期间已在当地社保机构的灵活就业窗口办理了社保增员手续。
区别:社会养老保险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不断缴。社保缴纳基数依据当 地社保机构相关规定。
2、失业期间未去当地社保机构的灵活就业窗口办理社保增员手续。
区别:社保养老保险断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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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失业人员再就业后,根据以上两种情况分别办理社保关系转移、继缴。
1、失业期间已在当地社保机构的灵活就业窗口办理了社保增员手续:
办理:先前往当地社保机构的灵活就业窗口办理减员手续,审批通过后 再由新入职单位办理社保增员申报手续即可。
2、失业期间未去当地社保机构的灵活就业窗口办理社保增员手续:
办理:因出现社保断缴的情况,必须提前与新入职单位相关人员沟通确认 不补缴前期领取失业金期间所断缴的社保 。
原因: 领取失业金和职工社保缴纳相互矛盾,有可能会被社保部门追讨回已 发放的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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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因各地社保窗口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要求不一致,建议办理人员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或当地行政事务办理单位。
END
经验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作者声明:本篇经验系本人依照真实经历原创,未经许可,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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